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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高考录取政策广东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5-27分类:广东高考浏览:74评论:0


导读:院校数量变化:由2020年的统考院校设8个志愿,2021年统考院校设20个平行志愿,“统+校”和校考设1个顺序志愿,改变成:“统考+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2021年新高考录取政策广东

院校数量变化:由2020年的统考院校设8个志愿,2021年统考院校设20个平行志愿,“统+校”和校考设1个顺序志愿,改变成:“统考+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湖北:

院校数量变化:由2020年9个院校平行志愿,改变成2021年填报20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6个专业

江苏:

院校数量变化:由2020年平行志愿填报8所院校,改变为:2021年平行志愿20所院校

计算公式变化:由2020年文+专,改变为: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

重庆:

院校数量变化:本科批A段由2020年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改变为:2021年60个平行的专业志愿

辽宁:

院校数量变化:本科批由2020年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改变为:2021年60个平行的专业志愿

湖南:

院校数量变化:提前批和本科批由2020年10个院校志愿,改变为:2021年30个院校志愿,第一所院校仍可填平行组和非平行组院校

批次变化:由2020年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改变为:2021年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减少一个批次;

河北:

院校数量变化:本科批B段由2020年10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改变为:2021年的70个“专业+学校”志愿。

福建:

艺术类本科批投档模式原则上由“一档多投”改为平行志愿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本科批省考阶段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常规志愿设40个专业志愿

1、2021年广东新高考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统筹推进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着力增强考试招生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操作性,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政策平稳过渡,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二、夏季高考

(一)考试科目

2021年夏季高考实行“3+1+2”模式,“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1+2”为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称:选择性考试)科目。报考艺体类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下同)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

数学不分文理。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单独举行。

(二)考试时间

2021年新高考录取政策广东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为提前、本科、专科(高职)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

①提前批次分为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两个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专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普通专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

本科提前部分包括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专科提前部分包括专科提前院校和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②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空军招飞院校设1个志愿;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的“统考+校考”设1个志愿、校考设1个志愿;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设2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教师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设1个志愿。

专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专科提前院校设5个平行志愿;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

(2)本科批次。

①本科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本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统考+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3)专科(高职)批次。

①专科(高职)批次包括普通类专科院校和艺体类专科院校。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专科院校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专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专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以上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均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各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粤招生计划。院校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不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院校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由考试科目相同、招生条件要求相同的若干专业组成。

(2)普通类专业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

(3)艺体类专业统一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不分物理、历史。

(4)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含性别、身体条件、外语语种等)应相同。

(5)专科(高职)批次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单独编组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只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术科类别区分为不同的组)三大类组合。

3.志愿填报。

(1)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一个投档单位。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及考试成绩,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身体条件、成绩要求等规定。因未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导致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照院校专业组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院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首选科目要求和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

①考生的首选科目须符合高校对首选科目的要求。选考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

②再选科目要求。高校对再选科目的要求分为四种:

一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是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

三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

四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但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再选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的考生即可报考。

③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④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⑤征集志愿填报。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由省招办统一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高考成绩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征集志愿。

4.投档原则。

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一起投档录取。

(1)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省招办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2)符合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3)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投档时不含政策性加分。

5.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

(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6.录取原则。

(1)投档后,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要求)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4)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或本二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5)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计划不能调剂使用。如生源不足,须在征集志愿阶段,经研究决定未完成计划的使用原则。

三、春季高考

2021年春季高考包括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共5种类型。依学考和3+证书招生考试按本方案执行,另外3种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另行通知。

(一)考试安排

依学考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131号)执行,依据该次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录取;3+证书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执行。

(二)录取工作

春季高考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除3+证书本科批次、西藏新疆班外,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1)依学考不分批次,分普通类(不分物理、历史)、艺体类(分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类,下同,艺体统考类别由招生院校划分不同的专业组进行区分)2个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2)3+证书分本科、专科(高职)两个批次。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科(高职)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西藏新疆班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院校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须具体到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包含若干个专业,但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专业组。其中,艺体类要按照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个统考类别进行编组。

3.投档录取。

省招办根据生成的院校专业组数据,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结合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考生总分排位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能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不含3+证书本科批次)。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依学考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按计划完成,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件保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大力完善高中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逐项落实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实改革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开展适应性测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高中学校、考生家长线上线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要优化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指导,努力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重磅!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统筹推进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着力增强考试招生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操作性,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政策平稳过渡,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二、夏季高考

(一)考试科目

2021年夏季高考实行“3+1+2”模式,“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1+2”为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称:选择性考试)科目。报考艺体类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下同)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

数学不分文理。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单独举行。

(二)考试时间

2021年新高考录取政策广东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为提前、本科、专科(高职)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

①提前批次分为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两个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专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普通专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

本科提前部分包括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专科提前部分包括专科提前院校和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②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空军招飞院校设1个志愿;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的“统考+校考”设1个志愿、校考设1个志愿;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设2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教师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设1个志愿。

专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专科提前院校设5个平行志愿;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

(2)本科批次。

①本科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艺体类本科院校。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本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统考+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3)专科(高职)批次。

①专科(高职)批次包括普通类专科院校和艺体类专科院校。

②志愿设置:普通类专科院校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专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专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以上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均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各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粤招生计划。院校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不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院校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由考试科目相同、招生条件要求相同的若干专业组成。

(2)普通类专业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

(3)艺体类专业统一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不分物理、历史。

(4)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含性别、身体条件、外语语种等)应相同。

(5)专科(高职)批次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单独编组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只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术科类别区分为不同的组)三大类组合。

3.志愿填报。

(1)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一个投档单位。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及考试成绩,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身体条件、成绩要求等规定。因未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导致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照院校专业组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院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首选科目要求和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

①考生的首选科目须符合高校对首选科目的要求。选考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

②再选科目要求。高校对再选科目的要求分为四种:

一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是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

三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

四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但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再选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的考生即可报考。

③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④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⑤征集志愿填报。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由省招办统一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高考成绩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征集志愿。

4.投档原则。

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一起投档录取。

(1)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省招办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2)符合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3)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投档时不含政策性加分。

5.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

(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6.录取原则。

(1)投档后,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要求)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4)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或本二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5)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计划不能调剂使用。如生源不足,须在征集志愿阶段,经研究决定未完成计划的使用原则。

三、春季高考

2021年春季高考包括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共5种类型。依学考和3+证书招生考试按本方案执行,另外3种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另行通知。

(一)考试安排

依学考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131号)执行,依据该次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录取;3+证书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执行。

(二)录取工作

春季高考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除3+证书本科批次、西藏新疆班外,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1)依学考不分批次,分普通类(不分物理、历史)、艺体类(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类,下同,艺体统考类别由招生院校划分不同的专业组进行区分)2个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2)3+证书分本科、专科(高职)两个批次。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科(高职)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西藏新疆班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院校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须具体到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包含若干个专业,但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专业组。其中,艺体类要按照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个统考类别进行编组。

3.投档录取。

省招办根据生成的院校专业组数据,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结合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考生总分排位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能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不含3+证书本科批次)。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依学考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按计划完成,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件保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大力完善高中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逐项落实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实改革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开展适应性测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高中学校、考生家长线上线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要优化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指导,努力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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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河北新高考方案

2021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之年。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大家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考试与成绩

1.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其中,外语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我省自主命制。

2.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具体考试时间为:

2021年新高考录取政策广东

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应调整。

3.考生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有什么要求?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4.高考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其中,首选科目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5.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考试成绩是如何进行等级赋分的?

等级赋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成绩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先将每门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到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再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

高考成绩公布时,考生查询到的再选科目成绩是等级赋分后的成绩,不需要考生自行转换。

6.改革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变化吗?

高考改革前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的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各项工作要求保持不变。

二、关于计划编制与划线办法

7.2021年招生计划是如何编制的?什么是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体育类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艺术类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招生计划。

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以首选科目为界定标准,首选科目选择物理的为物理科目组合,首选科目选择历史的为历史科目组合。

8.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生源情况、考生成绩等因素,分类别综合考虑,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考生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根据艺术各类别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生源等情况,划定各类别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考试成绩,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考生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9.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参照往年相应院校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生源等情况,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主要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

三、关于录取批次与志愿填报

10.2021年录取批次及各批次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分别进行批次设置,实行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

(1)普通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等四个批次。一是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其中,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军队、公安、司法等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以外的其他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只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不进行志愿征集,可填报1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是本科批。包括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预科班等。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三是专科提前批。包括有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公安、司法等专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四是专科批。包括未列入专科提前批的普通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

(2)艺术类。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一是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参照执行高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原“211工程”高校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等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提前批B段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是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类专科专业。分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其中,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3)体育类。体育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一是本科提前批。分为A、B两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河北体育学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二是专科提前批。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11.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填报特殊类型志愿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主要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招生等本科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不进行志愿征集,可填报1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招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相关院校相应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等达到有关要求。

12.如何理解“专业(类)+学校”的志愿模式?

自2021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采用“专业(类)+学校”招生录取方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先从专业角度选择高校并填报志愿。与以往相比,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能够更好维护考生利益。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类)相符前提下,考生直接填报到学校的具体专业,取消了专业调剂,从而避免被调剂到不喜欢专业的遗憾,有利于学生职业意识的培养和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二是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有利于高校录取到具有明确专业志向的学生,同时也对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能够强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可以吸引更多考生选择自己擅长并心仪的专业,增加其学习动力,促进国家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个人成长成才。

13.2021年志愿填报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往年相比,主要变化有:一是增加了选考科目要求。改革前考生填报志愿时,同一个科类,考生基本可以填报拟报考学校的所有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拟报考学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二是平行志愿批次的志愿单位、数量有所调整。志愿填报由以“学校”为单位,变为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即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普通类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艺术类、体育类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我省填报志愿的方式与改革前相同,仍采用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14.志愿填报时,考生选考科目如何对应高校选考范围要求?

考生应根据高校对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准确报考。一是首选科目要求。考生选择的首选科目须符合高校对首选科目的要求,方可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比如,历史科目组合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填报。二是再选科目要求。高校对再选科目要求分为四种:(1)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2)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3)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才能报考;(4)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选考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的考生即可报考。

15.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各专业选科要求和招生计划等。根据自己的成绩、志向、体检结果、选科情况等,慎重填报。考生应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等相关密码,不要委托他人填报,对填报志愿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填报志愿完毕后一定要及时保存。

16.如何查询招生院校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

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河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通知》作为参考,最终以高校招生章程和《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各高校注明的选科要求为准。

17.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吗?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但每次填报时(集中填报志愿或征集志愿),同一批次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四、关于投档录取

18.改革后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有什么变化?

从2021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19.“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什么?

“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调档比例确定投档考生数,普通类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体育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虽然一次可填报多个“专业(类)+学校”志愿,但投档机会最多只有一次。计算机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即先检索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个志愿,依此类推。一旦投档,后面的志愿即失效。即使投档后因某种原因被退档,无论这个志愿后面还有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也不再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20.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艺术类、体育类综合成绩的构成按照我省现行规定执行,具体为:

(1)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学、服装表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育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1.投档时,考生成绩相同时如何排序?

普通类:当遇到多名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22.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时如何使用?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投档时,我省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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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湖北新高考方案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要求及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兼顾,继承创新,探索建立新时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

二、考试安排

(一)普通高考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5个语种中任选1 个语种)3门,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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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能高考

2021年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满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满分210分,技能操作考试满分490分。考生先参加各主考院校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21年3-4月,相关信息通过各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文化综合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的合卷,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招生计划编制

(一)2021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公布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公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科目。

(二)在鄂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院校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要求分别具体编制到本校各专业组及组内各专业。在鄂招生的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三)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可参照执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四、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根据考生成绩,依首选科目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依首选科目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特殊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体育类不分首选科目,按招生类别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依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录取办法

2021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类分为艺术本科批(含艺术本科A、艺术本科B)、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类分为体育本科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各类别批次已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其中:本专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均安排在第1次集中填报志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在第2次集中填报志愿。本专科提前批、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各安排1次征集志愿,本科普通批安排不超过2次征集志愿。志愿填报和征集志愿时间另行公布。

(一)本科段招生

本科段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本科提前批

(1)批次对象

包括军队、公安、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普通类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提前批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安排在单设志愿栏填报的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依高校提供的投档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强基计划、保送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相关规定,在本科提前批投档之前办理。

2.本科普通批

(1)批次对象

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志愿栏内混合填报,按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录取。

本科普通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合格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在本科普通批之前完成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3. 艺术本科批

艺术本科批按录取时段分为艺术本科A、艺术本科B。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类别为:、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和包含我省艺术统考未涵盖专业的“其他类”。

(1)批次对象

艺术本科批次包括所有招生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艺术本科A包括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B包括艺术本科A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艺术本科A设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平行志愿模块用于填报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其他安排在梯度志愿录取。考生填报艺术本科A志愿时,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升学意愿,在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之间选择一个志愿模块填报。艺术本科A中的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不能同时填报。

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模块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梯度志愿模块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同一院校所有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

在艺术本科B实行平行志愿模块,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3)投档录取办法

艺术本科A中的平行志愿模块和艺术本科B,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在考生专业和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艺术本科A中的梯度志愿模块,投档时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第二志愿,第二志愿生源不足的投第三志愿。凡报考省统考专业涵盖的校考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本科合格线。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4. 体育本科批

(1)批次对象

所有招生院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体育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文化成绩和体育素质测试均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体育本科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武汉体育学院的“武体特优”院校专业组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体育本科批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考生文化成绩的50%与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

单设志愿栏招生由武汉体育学院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

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其成绩构成、志愿填报、录取办法依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职高专段招生

高职高专段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段的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内设6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 高职高专提前批和普通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直招士官、司法等高职高专普通类专业和经同意的其他院校的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提前批之外的普通类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

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分别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2.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艺术高职高专批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在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中,考生可分别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素质测试),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均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三)同分投档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六、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一)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可通过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或单独考试,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

(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在统一高考前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未选择提前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以及选择提前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

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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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江苏新高考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9日,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布《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落地实施阶段。

一、《实施方案》的形成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在教育部的统一指导下,我省于2019年4月正式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新方案对高考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进行了系统化设计,并配套印发了一揽子文件。按照新方案要求,我省从2018年启动改革,2021年整体实施。

2020年初,我省正式启动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实施方案》以《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践,学习借鉴先期改革省份先进经验,充分吸纳了基层教育部门、高校、中学及考生等各方意见,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12月中旬,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招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定。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研制原则

《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实现2021年平安高考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研制的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平稳过渡。以我省多年高考改革成果为基础,充分考虑考生和社会接受度,与第三批改革省市协同联动,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改革方案平稳落地。二是坚持科学选才。尊重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改进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增加志愿填报数量,继续推进“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考试安排、计划编制、批次设置、划线办法、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办法等七个方面。

1.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组织命题。

2.计划编制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3.批次设置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4.划线办法

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音乐类 声乐、器乐 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5.志愿设置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6.投档规则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其后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7.录取办法

院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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